半岛流量的陷阱

  新闻资讯     |      2024-04-27 21:52

  半岛流量的陷阱中概股跌成鬼,不能再用行业逻辑来理解了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外因排山倒海,内因更不可违,2018年开始的流量红利终结,为这轮内忧外患导致的溃败埋下了最大的蚁穴。

  流量是一个公式:是广度上的用户数量和深度上的使用时长之乘积。真实流量一定程度上反映网络产品的受欢迎程度甚至质量优劣情况,是网民选择网络产品的决定因素之一。

  某种程度上,流量就是互联网产品定价的锚,是附带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也是互联网生意进行各种变现赚钱的基石,流量红利曾带来巨头高光和长尾衰颓。

  因此,“万般皆下品,唯有流量高”一直都是互联网行业的普适哲学,成为互联网行业欲罢不能的陷阱。流量抢夺亦成为商业常态,寡头割据导致市场失灵,流量造假引起管理失序,媚俗快适造成文化失衡,带来了超越互联网行业本身的社会问题。监管之手日趋威严,深入骨髓的流量哲学面临挑战和改变。

  互联网流量有三种变现方式。阿里、头条代表的广告变现模式、京东、拼多多代表的交易变现模式、腾讯、网易代表的增值服务模式,本质都是靠用户行为即流量赚钱。

  互联网产业以CPM(每千人浏览成本)、CPC(每点击成本)、CPA(每个行为成本)这些计价方式“称斤轮两”,从计价单位上也能一眼洞穿:金主们,无论是广告主还是直接消费者,都在为互联网用户的浏览、点击、下载、购买等行为买单。用户越多,浏览展示量越大,广告变现越丰盈;时间越长,行动触发力越强,电商和增值变现越容易——这就是流量为王的商业逻辑。

  互联网20多年历经了内容为王和流量为王两个阶段。早期互联网时代网上内容较少,以三大门户网站为旗帜,开启了内容大生产的内容为王时期。此后互联网上内容日趋海量,对内容的分类引流成为大势所趋,搜索和社交在门户内容的基础上一路高歌猛进,“不生产内容,只是内容搬运工”的百度一度成为互联网最大的流量入口,并获得巨大的分发收益,内容为王的信仰也随风逝去。

  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首度超过PC网民,点燃移动互联网的狂飙进程。超级APP、程序商店成为新的入口加入流量混战,巨头顺势向移动互联网转型,对流量的分毫必争产生马太效应,成就了BAT的多年来的笑傲江湖。

  手机网民大爆发带来了用户市场下沉和网民行为热点轮换,头条、拼多多借机圈地抢人异军突起,成为BAT之外的流量新贵。巨头成功的鲜活案例,演绎了流量→收入→利润→市值的同频共振,也有力证明了“流量为王”路径的绝对正确。

  2018年开始,事情有了变化,增量经济向存量经济转变。一方面网民规模见顶,2020年底我国网民9.86亿,网民普及率70%,若减去15岁以下的2.53亿未成年人和65岁以上的1.9亿老人,剩余人群几乎全部“触网”,微信、淘宝等超级应用基本覆盖全部网民。新网民增长乏力,Questmobile的数据显示,从2018年起,移动互联网月活用户规模增速放缓。

  另一方面上网时长绷紧,CNNIC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每周上网时长30小时即每天4.5小时,刨除正常的吃饭睡觉通勤,上网已经挤占了很长的生命空间,上网时长在2019年12月见顶后开始逐渐下滑。流量红利逐渐消失。

  增量时期,企业通过市场下沉、拉新激励等策略,不断向新网民进击实现粗放增长的模式,在存量时期很难再续。同样面临人口红利消失,国家从宏观层面推进的供给侧改革,似乎并未发生在互联网行业。

  虽然部分互联网企业开始从C端消费互联网向B端产业互联网探索,但目前来看,重心仍在存量竞争,用户和时间均已见顶的情况下,流量抢夺必定刺刀见红,“流量为王”的信仰刺激下,产品媚俗爆点,巨头垄断屏蔽,灰产作弊造假,各种招数轮番上阵好不热闹。

  企业靠产品吸引用户并绵延时间,这是流量获取的第一要义。抓住10亿网民,就要抓住网民的心。互联网成王败寇的历史证明,每一个成功的巨头,无一不是开创了一个让网民欲罢不能的产品,并以先发优势迅速形成了护城河。

  网民有人类共通的心理需求。对应马斯洛五大需求层次,根据CNNIC的分类,目前四大类互联网产品分别满足了不同的网民需求:购物支付和公共服务类产品满足了较低层次的刚性生理需求;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等单向信息获取类产品提供了社会满足,微博等互动获取类信息产品通过提供自主表达实现了社会满足和社会尊重;抖音、游戏等娱乐类产品通过虚拟代偿满足了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网民又有新的特征。物理上,移动时代让互联网使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也囿于手机屏幕的尺寸限制,呈现碎片化和随意性的使用特征,手机与生俱来的私密性又带来了网民对隐私窥探和刺激的迷恋。

  心理上,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对群体的描述放在网民身上同样贴切,“群体是冲动、易变和急躁的;易受暗示、轻信;情绪夸张、单纯;偏执、专横、保守;既可能表现出极低的道德水平,也可以表现出个体根本达不到的崇高“

  为了迎合网民的这些物理特征和心理特征,开辟流量疆土,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各类产品呈现内容庸俗化、表达泛道德化、信息单一化、情境虚拟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最终消解了文化应有的深刻性、理智性、多元性和真实性的内涵,造成了文化失衡和秩序瓦解。

  1.内容庸俗化,消解深度。随着网络媒体、自媒体以成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短视频成为休闲娱乐的重要阵地,短平快的信息供给,完全改变了传统深阅读的习惯和耐性。

  为了匹配碎片化的使用情境,在体裁上,微博开创140字限制,抖音短视频设置1分钟时长限制和下拉即可无限观看的按钮;为了迎合随意性和私密性的使用习惯,在短时间内夺人眼球吸引流量,耸人听闻的标题随处可见,炫目刺激的图片大行其道,审丑人物粉墨登场,之风全网横行,喊麦文化盛极一时,我们几乎能在所有互联网产品中找到大量这样的案例。

  而在UGC(用户生产内容)模式下,互联网平台通过流量广告分成激励用户生产,没有规制可循的自媒体、主播为了获得流量,大肆传播生吞活物、血腥暴力、淫秽、封建迷信等内容,又为庸俗化添了一把柴火。

  互联网这种玩世不恭、庸俗媚俗的态度和拼贴创新、大众狂欢的文化形式,使得深度阅读、理性思考这些属于文化习得模式,都被以一种戏谑性、大众狂欢的方式悄然解构和消费。正如波兹曼所言“这是一个娱乐之城,在这里,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的精神。”

  2.推荐茧房化,消解多元。为了吸引用户投其所好,算法推荐大行其道,这也是字节跳动突破BAT三足鼎立固有格局、迅速占领流量高地的利器。

  在用户行为分析的基础上,不断为网民推荐其感兴趣的内容,让用户的信息选择面收窄,导致看似浩如烟海的互联网社会不过是一个个“回音室”,人们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声音,自我兴趣成为用户探索外界的唯一意向,阻碍用户注意力的转移和好奇心的生发,从单一定向的观念去窥探全部事实。

  危害更大的是,算法推荐常和庸俗内容勾搭,以算法推荐为手段一味迎合用户,推荐庸俗、低俗、媚俗等信息,固化了某些受众的低级趣味。显而易见,算法推荐构建了一个“似大实小”的信息茧房,遮蔽用户视野,消解文化多元,投喂出大量严重偏食、严重偏科的巨婴网民。

  3.表达道德化,消解理性。阶层固化、贫富悬殊、内卷生活,在大众心理积淀为不满、焦虑、抑郁和狂躁。在传统的单向传播机制里,议程设置、观点表达均被权威把关人控制,群体无处诉说。

  直到中立、开放、平等的互联网平台撕开一道口子,互联网企业迅速捕捉到网民的表达需求,在生产信息内容之外,提供了论坛、社交网络、微博、短视频等自我展示和表达平台。

  但因承载了太多社会症结和宣泄需求,互联网上的表达明显“泛道德化”,对社会事件的讨论表达简化为非黑即白的道德讨伐和善恶斗争,并且互相影响、迅速传播、形成压倒之势头,完全摒弃了对事实的冷静思考和理性分析,包括对分析的聆听。

  这和勒庞描述的群体“冲动、易变和急躁;易受暗示、轻信;情绪夸张、单纯”的情感特征完全吻合。2021年成都“四十九中学生跳楼”事件就是鲜活例子,在并未了解的情况下,网民几乎压倒性归责于学校,直到权威部门和主流媒体发声事情才彻底反转。

  类似这样的人肉搜索、道德审判,司法绑架在键盘上泛滥,产生搅动情绪、疏远理性、瓦解秩序的恶果,而理性恰恰是现代性发展的价值源头(梁漱溟语)!

  4.情境虚拟化,消解秩序。斩获流量的另一重要战场是游戏,根据App Annie的统计数据,全球网民使用时间占所有应用时间的10%,平均每年达到1300亿小时,是除了社交工具之外的第二大流量应用,其中50.8%的玩家为未成年人。

  如果说信息内容、互动表达实现了网民的社会尊重和社会满足需求,游戏则在虚拟世界里满足了网民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因此呈现出更深的“瘾化“。

  游戏用五种设置锁定流量:设置远近目标,吸引注意力;设置最优化障碍,提供成就感;设置实时反馈,稳定参与度;设置游戏同盟,获取归属感;设置灰色内容(暴力、),迎合深层欲念。

  斯坦福神经学专家曾经在网民获得游戏胜利时对其大脑进行核磁共振成像,结果显示成瘾回路明显异常激活,2017年年底,世界卫生组织已正式宣布将“游戏成瘾”归类为精神疾病。

  玩家尤其是青少年玩家沉浸在虚拟化的自我实现中难以自拔,往往根源于现实中的环境冷漠、缺乏关爱、生活迷茫、身份缺失。但这种代偿性满足会加剧生活逃避、带来更深孤独、孕育黑暗心理,甚至引导犯罪走向,以虚拟世界的秩序消解了现实的秩序。

  产品以各类深入人心、击中痛点的设计,吸引了眼球和流量,但互联网企业要将流量继续巩固在平台内部,则需要内外结合的更为强悍的商业手段。

  1.排他屏蔽巩固现有流量。存量时代的流量抢夺是你死我活的战争,攘外至关重要为了保存自我优势,巨头开始进行排他性屏蔽,拒绝为生态系外的产品引流。伴随流量风口转移经历了四个回合。

  第一回合是淘宝自我屏蔽,2008年淘宝成立时宣布主动屏蔽百度蜘蛛的抓取,商家、商品信息不会出现在百度搜索结果中,这让淘宝在彼时绝对流量入口百度一家独大格局下保住了核心流量不被分化。

  第二回合代表之战是3Q大战,2010年,360发布直接针对Q Q的“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半岛体育官方网站。随后战事升级,腾讯要求用户在360安全卫士与Q Q之间必须作出选择,双方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口水战。

  第三回合是腾讯阿里之战,2013年,淘宝主动关闭微信跳转,微信阿里旗下的即时通信软件“来往”。随后阿里系的新浪微博禁止用户在微博上推广微信公众号。

  第四回合则是老巨头们和头条的混战。2017年8月,微博宣布暂停今日头条第三方接口,抖音链接被分享到微博后仅自己可见。腾讯系下微信、Q Q正式屏蔽抖音链接。作为反击,头条禁止推广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账户及二维码,违规账号将作禁言处罚。伴随屏蔽行为的还有无数诉讼、抄袭、恶意收购、攻守同盟和口水战。生命不息,屏蔽不止!

  2.资本运作扩充新增流量。资本推动下,互联网企业向来都是一言不合买买买。根据公开数据整理,十年间腾讯投资企业超过1200家,其中70多家已上市,160多家为市值或估值超10亿美金的独角兽,腾讯版图扩展到京东、拼多多、美团、滴滴、快手等企业。

  阿里重大投资事项90多起,涉及金额超4000亿,阿里投资概念股总市值高达4万亿,阿里版图扩展到微博、高德、快的、饿了么、优酷等企业。

  百度投资了280家企业,投资金额超过2000亿,百度版图包含爱奇艺、36氪、蔚来汽车等企业、实力稍弱。后发而激进的头条,公开投资案例也已达58家。

  巨头通过投资并购,一是借势进入新市场,如腾讯投资拼多多弯道进入电商,阿里投资微博曲线发展社交;二是引入新产品和新内容固化原有优势,如腾讯仅2020年投资14家游戏厂商,阿里巴巴投资共享衣橱和1919卖酒网,百度投资一点资讯进行内容分发,都殊途同归地进一步扩充并巩固了流量拼图。

  流量向几大巨头高度集中,寡头化非常明显。从用户数量来看,根据极光大数据,2020年腾讯系app渗透率达99.9%半岛体育官方网站,百度系渗透率达90.6%,头条系渗透率达85.5%,阿里系渗透率达95.4%。

  根据Questmobile的数据,2020年月活跃用户规模1亿以上的前50款移动APP里,腾讯、阿里、百度、头条所有或间接投资的分别为24款、10款、4款和3款,占比超过82%。从使用时长来看,腾讯系、阿里系、百度系、头条系和快手系占据了网民75.7%的上网时长

  变现收入随着流量集中进一步向巨头收敛。根据财报统计。,2020年,在我国10457亿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中,阿里(4361亿)、字节(1830亿)、腾讯(823亿)、百度(663亿)四家公司广告收入占据73%;在2786亿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中,仅腾讯(1561亿)就占据了56%的市场份额。

  流量集中引起了市场失灵。虽然排他屏蔽和资本扩张都是竞争应有之义,且流量并未形成垄断格局,但集中和寡头化明显导致市场势力和不完全竞争,这是市场失灵的三大典型情状之一。

  从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堪称教科书的垄断判定中,可窥探到寡头格局下几乎所有巨头恃市场势力而采取的同类强势手腕:针对评选商户的“二选一”要求,限制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损害了大量实业参与主体的利益;针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限制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针对盟友和对手的流量分发歧视,提高了潜在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壁垒,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这些行为,于巨头个体短期盈利有益,从整体看,将破坏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从长远看,将抑制创新基因和竞争活力。

  互联网企业通过各种商业手段扩大流量,无论是否恶意,仍可以看作是阳光下的竞争,但这仅是流量抢夺的冰山一角。水面之下,还有大量不为人知的灰色甚至黑色产业链,附着在各大巨头生态系上,使用技术和人工手段,通过流量作弊渔利。

  有纯技术手法,如依附搜索引擎生态的黑链,攻破权重高的网站置入目标页面的黑链,用户通过搜索引擎访问网站时直接跳转到目标页面;依附社交生态的木马,将木马挂在大量网页,用户不小心点击下载后电脑就变成被操控的“肉机”,可直接实行盗号,利用账号的社交网络发放各种广告,也可自行安装各类APP骗取点击费用。

  有纯人工手法,如依附媒体生态的刷热搜和话题,依附社交和短视频生态的刷粉、刷赞;依附电商生态的刷单、刷好评;甚至是去农村市场获得大量身份证后直接注册各类社交账号作为造假工具,背后都是没有灵魂的键盘手。

  两者相比,纯技术带来的流量,容易被依附的互联网平台的风控团队侦查出来。纯人肉带来的流量剔除了机器非自然访问数据较难被监测,但刷量效率较低。

  因此,现在的灰产会通过群控方式将两者结合,即可通过系统自动化集成的技术,实现一台电脑操控多台手机、多个账号批量操作的方式解决人工刷量效率低的问题。百度搜索仍能看到大量这样的群控工具。

  穿透眼花缭乱的流量作弊方式,灰产最后的变现路径有两种,一种通过流量造假,骗取客户的各类广告和点击费用,而无论是机器还是人肉浏览和点击,都是不会触发真正使用或购买行为的欺诈性点击,这算是灰色产业。

  另一种是将引流来的用户分发到黑五类(整形、增高、丰胸、医疗器械、药品)或者3G(、游戏和)等违法违规暴利产品页面上,甚至进行,这已是完全的黑产,触犯了法律法规,自有法网恢恢,本文不做讨论。

  流量造假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著名互联网反作弊公司WhiteOps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广告商和企业因为流量造假造成的损失达到了164亿美元。秒针系统推算, 2019年中国品牌广告市场因异常流量造成的损失高达 284亿元。

  正因为这种暴利,从业者趋之若鹜,腾讯数据显示,我国刷量产业的人员规模达到了300万,其中,以网站、App、自媒体账号为根据地的从业者约200万;以聊天群为阵地的人员超过了100万。世界广告主联合会预测,未来十年时间里,流量造假产业将成为犯罪组织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毒品贩卖。

  流量灰产导致严重的行业失序。流量造假仍是互联网的隐秘角落,并未得到有力遏制。一是技术隐蔽难以发现,木马置入电脑后,灰产从业者往往在半夜12点到7点完成控制电脑、盗取账号、下载APP等各种造假,其余时间均处于静默状态,用户很难发现从而以杀毒等方式去除木马。

  二是造假手段迅速多变,如上文描述,灰产从业者会根据平监测技术迅速改变打法,糅杂机器和人工造假,导致流量真真假假难以辨别。

  三是地域跨度难以追踪,流量造假经常横跨多个国家,分散在各个城市,如2009年由一个由大学生组成的名叫“DormRing1”组织进行流量造假,绑定了20万个独立的IP地址,造成2000个广告投放主共计损失300万美金,被发现后,该组织的分散在各个城市的成员立马解散无法追踪。

  更关键的是,一直以来,因为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流量造假进行界定,造假违法成本极低。2019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我国首例流量造假案进行了审理,判决书中对流量造假负外部性的定性和描述铿锵有力、发人深省:“虚假流量会阻碍创新价值的实现,降低诚实劳动者的信心,扭曲决策过程,干扰投资者对网络产品价值及市场前景的判断,影响网络用户的真实选择,扰乱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

  流量为王横行多年,监管之手日趋威严。但互联网行业先天的技术性、多变性、隐秘性、跨区域性让落地执法难度很大,对流量为王驱使下的各项乱象监管,执法落地依旧困难。

  为获取流量的内容媚俗会腾挪变换。如“黄”从快播的硬向小红书、短视频等软进行阵地转移,“赌”从专门网站的硬向更为隐秘的网络游戏等软实现盘口代,“俗”从标题党、眼球新闻、热帖话题等信息平台向短视频、直播等UGC平台无缝切换,内容媚俗难以穷尽。

  为巩固流量的无序竞争和资本扩张会周而复始。一是平台经济跨区域、跨行业的特征,超出了传统的属地监管、条块监管的范畴,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二是判定困难,互联网行业独有的摩尔定律和规模外部性,使得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滥用市场地位等行为的认定,在宏观上缺乏明确信号,微观上面临技术难度,如互联网巨头可以少量入股小企业,但通过倒流等资本之外的手段获得支配地位,这类行为很难通过表面的持股比例进行量化。

  为流量作弊的各类灰产黑产会持续隐秘,互联网法院判决的首例流量造假案让人振奋之余,也应清醒看到,除非是“狗咬狗”行为中的一方损失触发上诉,否则,在更多情况下,灰产双方达成共谋互利,流量造假会始终沉在冰山之下。

  且在司法实践上,对流量造假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系统和工具、数据交互等进行鉴定,判定难度很高,历史判例很少,因此流量造假常游离法律之外。可见,流量为王刺激下的各种互联网痼疾,有各自的特征和规律,监管须对症施策,才能稀释扭转。目前的监管之手已经开始扼住流量为王哲学刺激下的各种乱象,至于是不是咽喉,尚需时间来校准。

  1.以专项行动整治吸引流量的内容庸俗现象。互联网内容海量、生产主体复杂、传播渠道纷繁、表现形式多样,管理难度极大。

  2017年《网络安全法》实施,第十二条对互联网内容的生产传播制定了法律红线,打破了以往互联网监管以基础设施监管为主的监管框架。随后监管部门针对不同的互联网内容和渠道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两个文件:一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新闻网站设置行政许可,以事前许可约束内容平台,把第一道关:又陆续出台公众账号、直播服务、移动APP、搜索服务、音视频信息服务、微博客、群组信息、跟帖评论服务、短视频等领域的管理规定,剑指各领域的内容问题。

  二是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制定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是其中集大成者,第七条规定的九类不良信息,基本涵盖了内容媚俗的所有类型,第十一条指出的十三种展示位置,几乎锁定了内容展示的所有通道。可见,从立法层面,基本将内容乱象关进了法律的笼子。

  根除难以穷举的内容乱象几无可能半岛体育官方网站,整体有法可依下,只能靠长效的专项机制逐一击破。2016年起,国家网信办每年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剑指网站平台、APP、自媒体上包括软、低俗涉黄、饭圈文化、文娱及热点排行、算法滥用、标题党、流量造假、黑公关、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各种互联网内容乱象。

  2.执法破冰约束巩固流量的市场无序行为。长久以来,互联网监管持“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态度,导致对互联网滥用市场地位、资本无序扩张等行为的监管始终“长不出牙齿”。2019年开始,难题开始破冰。

  一方面宏观信号不断释放:2019年底,国办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1月,《反垄断法》修订草案新增互联网相关内容;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随后17部委建立不正当竞争部级联席会议制度,12月,中央局会议明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另一方面执法祭出重拳:2020年12月到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以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陆续对阿里收购银泰、腾讯收购猿辅导、百度收购小鱼集团等进行处罚。又处罚京东、天猫、唯品会不正当价格行为。

  2021年4月经过五个月的调查,阿里垄断案靴子落地,市场监管总局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被处罚182亿,创下中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同月,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美团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阿里反垄断模板下,互联网企业“大而不能搞”的多年惯性被彻底打破,自此,为抢夺流量、巩固流量而肆虐多年的互联网垄断商业行为被套上了监管的缰绳。

  3.打击流量造假的地下灰产。相比互联网内容和市场行为管理,流量造假更是新情况新事物。直到2019年,立法层面才逐渐涉及和新增流量行为,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刷销量刷好评的行为进行了规制。

  4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对于在网络平台中出现的虚假流量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理。

  12月,国家网信办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流量造假监管的突破,关键在于对隐秘灰产的发现。根本要靠引导平台积极“打假”:2018年,某视频网站起诉某信息科技企业虚假点击视频骗取流量,被告因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

  2019年11月,新浪起诉某技术公司通过“星援”App侵入新浪微博服务器,截取对应账号的相关数据,有偿为他人提供不需要登录户端即可转发微博的服务,帮助蔡徐坤获得一亿微博转发量,被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偶尔也靠灰产供需双方的共谋解体。

  2019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我国第一例流量造假案,被告应原告要求,通过编写JS脚本置入目标页面的暗链骗取欺诈点击,后因双方价码未谈拢,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获利全部予以收缴,对”狗咬狗”的利益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但大多数灰产的共谋双方基本都已达成交易完成流量造假链条,通过“狗咬狗”方式发现灰产行为微不足道,灰产露出水面的根本,还是在于平台的主动发现、打击和举报。

  虽然虚假流量有利于平台的短期数据,但对平台来说,虚假流量扭曲了广告客户对企业平台生态的价值估算,从根本上破坏生态系统,所以目前腾讯、阿里、新浪等平台企业都成立了有力的技术团队,从技术监督、人工筛查两方面对流量造假进行自我“侦破”。而监管的作用,就是从立法引导和执法力度上,给予平台明确且清晰的信号——流量造假,严惩不贷。

  作为互联网行业定价之锚、盈利之基,流量为王蕴藏着深厚的商业逻辑,这一信仰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负外部性,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监管的意义在于,将流量为王规制在基本的道德底线之上,控制在合理的市场秩序之中,让商业和伦理共生并存,流量陷阱变成流量平原,这才是最可持续的流量红利。